怎样制约试用期员工随意离职?
我们公司的员工大部分是商场专柜的营业员,所以这个行业人员的流动性非常大,我们基本上每天都很担心业绩突出的营业员跳槽。。。对于营业员的管理,我真的没有很好的经验和技巧。。。目前,我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在试用期的员工,总是很随意的就提出离职,还会很强势的跟我算薪资。。。我想过用扣薪水的办法来制约她们,但是翻阅了一下新劳动法的相关条例觉得不是很妥当。。
希望相应行业的管理前辈能给我支支招。。。介绍一些关于营业员管理的经验和方法,以及 如何能有效的制约试用期员工
谢谢! 同样的事情同到过!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当这里是菜园门啊 试用期的员工能否考虑签个什么用工意向书?在用工意向书里可以对随意离职的现象做一些规定。如果试用期合格的,再正式签定用工合同。
就是不知道这个用工意向书是不是违反了现行的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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