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谷幽兰 发表于 2010-1-14 18:13
说明你铜川TX最后一记还是理智的
用上粗话骂人的直接结果就会出现“追杀通缉令”
那就连说话的机会 都没有了
何苦呢
本来互联网上的“公共领域”也只是个过分乐观的期望
qwjin 发表于 2010-1-14 18:44
你的“那个那个谁谁谁”,很容易使人理解成除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
既然这样说,老夫也就释怀了。
不过,作为男人用不到老是“骂”字开道,不带脏字不是更好吗。
冯玉骨 发表于 2010-1-15 10:56
开开心心过好每一天
上海康熙 发表于 2010-1-20 11:20
看看自己几段了
aotianyou 发表于 2010-1-20 15:55
LS灌水兼翻旧帖 木有小JJ
排骨汤 发表于 2010-1-24 16:26
唉~,四段上不去了
嘛咪嘛咪轰 发表于 2010-1-24 17:22
又见不和谐了,唉~~~
eric_lee 发表于 2010-1-24 19:56
有人挖坟。。。
xhz_000 发表于 2010-1-24 19:59
恩,看着这帖子吓人
挖坟麽,出来的保管是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