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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叟 发表于 2013-4-12 08:08

上海廉租房门槛降低 更多市民将可申请

[align=center][img]http://sh.eastday.com/m/20130411/images/02260533.jpg[/img][/align]  东方网记者杜丽华、王铭泽4月11日报道:上海有这样一个尴尬的家庭群体,他们既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但也买不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人们把这部分群体称之为“下夹心层”。为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推进廉租住房与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的有效衔接,上海市今年将进一步放宽了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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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租住房申请条件放宽[/b]
  以3人家庭为例,原政策规定,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600元以下(含1600元)、人均财产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才可以申请,而按照新政策,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2100元以下(含2100元)、人均财产在8万元以下(含8万元)的可以申请。
 [b] 租金配租补贴:收入低补贴多,收入高补贴少[/b]
  上海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租金配租与实物配租两种方式。租金配租是指廉租家庭到市场上租赁住房,ZF给予适当的租金补贴。参照市场租金情况合理调整了租金补贴单价,并考虑不同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的差别和ZF补贴的目的,按照“收入低、补贴多”、“收入高、补贴少”的原则,上海进一步细化了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的差额补贴方案。
  以3人家庭为例,原政策规定,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200元以下(含1200元)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200元(不含1200元)~1600元(含1600元)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而按照新政策,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的对象保持不变;将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的对象调整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200元(不含1200元)~1700元(含1700元)的家庭;并新增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40%实施补贴的对象为人均月可配收入在1700元(不含1700元)~2100元(含2100元)的家庭。
  两项政策自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市民可以登录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具体申请受理时点由各区(县)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可以在规定时限内至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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