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挑衅也没个逻辑,捍卫居住权就等于要群租么?群租就等于脏乱差么?完全不具备充要条件,漏洞百出,我会被你骗进么
居住权和受教育的权力确实是人权,不可侵犯,但跟你这个群租的话题没关系,就如同你说盐是咸 ...
排骨汤 发表于 2011-9-7 17:34 “群租”问题的出现乃是一部分低收入群体的“无奈”之举。一部分低收入群体只能去租赁价格低廉的“格子房”,而ZF部门的一番“整治”,却很有可能使他们失去暂时的“栖身”之地。
那么,你认为他们的居住权如何得到保障?
我很真诚地请您赐教,毫无挑衅之意。[/QUOTE]
您客气了,赐教绝对不敢当。原作者已经条理很清晰了,很多观点我都很同意,我也经历过群租的阶段,很理解蚁族们的苦。群租不可怕,可怕的是某些人只收税,不管理。
我的瑞典的朋友聊起来,说瑞典有很多类似单身公寓的房子,里面生活用品一应具全,免费给流浪汉住,但只能住五天,五天以后你可以搬到另一个收容点。天朝么你懂得。
天朝的国策就是先富带动后富,你先富了,最起码相对富了,就开始不执行国策了,说不过去,你都说了,某些人素质差,不执行恶法,那你也可以不执行了呗…,那就谁也别说谁,素质一个鸟样
国家民生跟不上,服务跟不上,老百姓就苦,群租的苦,邻居也苦,群租的,大部分是刚毕业的学生,饭店服务员,理发店洗头工,公司小白领,每个月两千块,你让他们怎么活? 有人说活不下去你可以不要来啊! 很有道理啊,他们不来你房子租给谁? 你一碗大排面价格翻一倍,外地的精英们来抢你饭碗的是不会受影响的...
本来我对房管部门出台这种脑残一刀切的政令就反感,根本就没有可执行性。
最后还是那句话,都是受害者,我对正反方都没倾向性,哀民生之多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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