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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日报: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打印本页]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9-1-14 13:25     标题: 北京日报: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北京日报》1月13日登载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的文章“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文章的第一句话就说,“言论自由,是被写进我国宪法的”。文章指出,一个言论在发表之前是无法为其定性的。只有在公之于众之后,“在阳光下,让大家来思索、来辨别,才有可能认识它的本质。”文章还列举马寅初和张志新因言获罪的历史教训说,一种言论荒谬与否,是进步还是反动,不是靠权威来定性的,它需要历史实践的检验。全文转载如下:

  “言论自由”,是被写进我国宪法的。但很多同志对此理解并不深入。比如,“荒谬言论”能否享有言论自由呢?这个问题,是人们常问的一个问题。如果您不假思索地回答:“荒谬言论哪能给言论自由呢!”恕我直言,您立刻掉入了“陷阱”——这“陷阱”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请问,您如何判定一个还没有说出来的话,是‘荒谬’言论,使您能事先就剥夺他的言论自由?”我想,除非您能大言不惭地宣布自己是“洞察一切”的神仙,尚未说出就能判定言论荒谬。

  否则,您只能掉入无法自圆其说的“陷阱”。

  我在此仅仅是为了提醒人们一个常识:某一言论(这里指的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言论,而非狂喊乱轰的攻击漫骂)在没有公之于世以前,无法判定其荒谬与否,无法判断其是进步还是反动。为了追求真理,唯一的办法是让它公之于世,在阳光下,让大家来思索、来辨别,才有可能认识它的本质。我想,这就是大家所说的言论自由,也就是毛泽东提倡的至理名言:百家争鸣。

  循此要引出的一个相关的常识:某一言论出来了,大家也着意思索了、努力辨别了,却常常仍然看不清本质;尤其是那些当时看来有点另类,或为当时的多数人所不能认可的言论,常常需要一个或长或短的历史过程,才能成为大家心悦诚服的真理,或成为大家痛心疾首的谬说。在这个过程中,大忌是有“权威”出来当“真理裁判”,用一锤定音的方式作出所谓是与非的结论,然后大家响应号召,一哄而起地“热烈颂扬”或“口诛笔伐”。之所以称之为“大忌”,是因为对此常要付出巨大的,包括鲜血和生命的代价。

 

  可见,一种言论荒谬与否,是进步还是反动,不是靠权威来定性的,它需要历史实践的检验。应该说,这三十年来,中国人的最伟大的精神成果是恢复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这个精神成果,一切其他成果都无从谈起。其中的关键词是两个:一是实践,排除任何权威;二是唯一,排除其他标准。于是,我们懂了马寅初的言论,更懂了如何依靠言论自由,去实现中国人民对真理的追求,去保护中华民族安全、健康的进步与发展;绕过我们曾经走过的路——点滴的进步也要付出巨大沉重的代价。



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9-1-14 13:31

现在,还很难判断《北京日报》刊登沈敏特的文章是否显示中共内部在舆论控制问题上存在不同看法。 抑或文章所说的"言论自由"是有"中国特色的言论自由",而不是具有普世价值的"言论自由"。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9-1-14 13:34     标题: 中国官媒惊现呼吁言论自由文章

中国官媒惊现呼吁言论自由文章
BBC


《北京日报》这篇文章能否代表官方声音?


中国官方媒体之一《北京日报》周二(13日)登载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的文章"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

文章的第一句话就说,"言论自由,是被写进我国宪法的"。 文章指出,一个言论在发表之前是无法为其定性的。只有在公之于众之后,"在阳光下,让大家来思索、来辨别,才有可能认识它的本质。" 文章还列举马寅初和张志新因言获罪的历史教训说,一种言论荒谬与否,是进步还是反动,不是靠权威来定性的,它需要历史实践的检验。 著名学者马寅初先生的新人口理论在1957年遭中共最高当局批评,被定性为"反动的马尔萨斯人口论"。结果导致中国在上个世纪多生育至少三亿人。由此带来"计划生育"又因矫枉过正而在加剧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张志新对"文革"质疑的言论也被有关领导判定为"恶毒攻击文革的现行反革命言论",招致她被割喉枪决。 文章指出,按言论自由的原则,类似马寅初和张志新这样的挑战权威的言论也应获得自由。 文章最后呼吁,一切言论"在言论的层面上",都享有自由表达和发表的权利。

《北京日报》转向?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人呼吁中国真正实现获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了,但在一个官方主要媒体上出现这样的呼吁仍属罕见。 《北京日报》是北京市委的机关报。去年4月《北京日报》与《南方都市报》曾引发一场广受关注的有关言论自由的论战。 4月3日,就职于《南方都市报》的长平发表了题为《西藏:真相与民族主义情绪》的评论。文章对比了中西媒体对拉萨事件的报道以及中国民众对西方报道的强烈反应。 文章问道,除了官方的定性之外,能不能允许媒体自由讨论以进一步揭示真相? 4月11日,《北京日报》属下的《北京晚报》刊登了一篇署名为"文峰"的文章《造谣自由的南都长平》,批评了长平所谓"言论自由"等观点。 文章说,在一些所谓要求普世价值的南都长平们看来,只要是西方的东西,就是普世的,就是要坚持的,包括造谣的权力,也是需要维护的。 在那之后,一些激进的中国网民甚至将南都长平称为"大汉奸"。
作者: qwjin    时间: 2009-1-14 17:28

什么时候把“严禁发表敏感类话题”去掉,我就相信了。
作者: yeego    时间: 2009-1-14 18:51

实现这个伟大理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按目前发现趋势来说,有点背道而驰…
作者: 小恶魔    时间: 2009-1-14 19:03

呵呵~~说难听点有点天方夜谭......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9-1-15 10:30

但是,这种文章出现在官方媒体,也算是种进步。
作者: 守护天使    时间: 2009-1-19 08:47

不错了,比较一下文革时代,应该说进步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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