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和韩正市长: 我们是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凤溪叙南村村民等。上次本人信访反映50万伏高压线严重影响我们身心健康的事宜,华新镇ZF给予了回复。对此回复我们表示非常不满意。 其一华新镇镇ZF回复称:“5101号50万伏高压线”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属上海超高压公司管辖,在建造时超高压公司对在动迁范围内的村民已经实施了动迁。现无相关动迁政策“但实际情况我在第一次反映中提到:八十年代时建造第一条高压线,2000后又在我家上方建造了一条高压线,两条高压线关键是满足以下两条:1.两条高压线均是在我家房子建造后架设2.陆续有村民信访后有超高压公司测量回复说高压线离我们家只有约12米(你们可以调查)。据此两条是超高压公司侵犯了我门的利益将近十几年,由于电磁辐射大对我们身心的影响已经不能用金钱能衡量。既然距离测量下来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范围内就应该给予一定补偿。 其二:华新镇镇ZF回复称:”根据青府发(2008)122号文件的规定,你户符合出宅建房的条件,同意出宅自建。你户现已在我镇叙南村古思浜小区出宅自建。”该情况属实。但是我们是在反映上述情况后一直不予解决的情况下考虑到电磁辐射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的身心健康的情况下才申请出宅建造。但关键是:高压线侵犯我们利益在先,但是我们出宅建造的钱目前没有任何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没有两条超高压线的电磁辐射对我们侵害的话我们也不用清空几十年积蓄不够,还要举债来出宅自建。也就是说:超高压公司侵害了我们的利益但最后建房款有我们来出,他们不用付出任何代价。这种逻辑显然是不对的。第二:既然华新镇同意我们出宅自建说明华新镇ZF也承认了高压线是侵害了我们的利益。 据上述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要求: 1.希望超高压公司和华新镇ZF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要求华新镇ZF创造条件有我们及超高压公司和ZF三方坐在一起商议解决办法。 两会刚结束,国家大力弘扬和谐社会精神。温总理和中央ZF对农民的关怀让我们对如今ZF办事还是充满信心,希望ZF体谅老百姓疾苦,为老百姓多做实事。 关于“50万伏高压线对我们利益侵害的事宜”请ZF尽快协调解决,其实我们也没有一定要求赔偿所有费用,我们只要求得到一定满意的赔偿所以请ZF帮我们协调解决。如果无法解决我们将继续通过各种渠道继续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
回复日期: | 2012-05-22 |
回复单位: | 青浦区华新镇人民ZF |
回复内容: | 康建新:您好! 您于2012年04月12日致信韩正同志,反映50万伏高压线辐射危害村民问题。 经研究,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你是我镇叙南村村民,主要反映住房离两条50万伏高压线近,电磁辐射大,影响身体健康,要求给予一定的补偿款或给予动迁。 经查,我镇已于2012年2月2日给予你书面答复。500KV高压线“渡泗5101、渡泗5108、华渡5115”三条高压线途经我镇,属上海超高压公司管辖,在建造时上海电网建设公司按照当时的动迁政策对在动迁范围内的村民已经实施了动迁。经我镇规保办核实,目前距离高压线5米至20米(导线边线向外至建筑物距离)的村民共涉及我镇7个村。近期,你们离高压线距离较近的村民多次向区、镇反映,我镇党委、ZF对村民反映的关于50万伏高压线对你们利益侵犯问题十分重视,分管副镇长接待信访村民解释相关政策,并召集镇规保办、动迁办、信访办、涉及的村委等部门主要领导召开协调会议。 由于该三路高压线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大(途经几个区)以及属多个上级部门管辖等原因,我镇现正与区委、区府相关部门抓紧沟通,希望通过区委、区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邀请超高压公司及市相关部门一同协调并作处理意见。目前还在进一步沟通协调中。 特此告知 青浦区华新镇人民ZF 2012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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