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水王引起众怒了~~
网易微博分享 豆瓣网 搜狐微博
提议是可以的,不过好像大家积怨很深啊,呵呵,水王自己摆平啊~
目前的标准是纯表情要扣分的
其他的标准以恶意灌水的定义为准
小云云真是厉害啊,偶前两天就被扣分了!!

虫虫加油~~加油~~~
原帖由 AnnieMore 于 2007-10-25 09:41 发表
如果这样处罚不打字回帖的话
像水王的“呵呵不错可以的”之类的灌水贴也要处罚
原因:低质量的刷屏,让我对很多帖子失去关心度
因为看这样的回帖完全是浪费时间
你不会忽略我的回帖看主题呀?干吗要跟着我走?真是的!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