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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6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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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业主: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知悉。经客服人员上门沟通了解,该车辆是29号楼一租户,租用业主产权车位,车主回老家时委托其朋友将车辆停放于地下车库,由于车主朋友停错车位,导致占用其他业主车位;对此租户表示歉意,同时配合我们物业工作,将车辆停放到位;同时,另一部车辆将不再停放地下车库。如您还有其它意见和建议欢迎致电39539589(8:30—17:30);39111113(24小时)。或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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