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伊万豆夫 于 2008-7-18 14:56 发表
即便狗是与人同权的,事实上这很可笑,也不可能;狗在行使狗的自由时不能影响其他人的自由,如果损害到人的自由,或者咬伤了人,我主张对肇事狗予以严惩。
恕我直言,E老弟,此时不宜同情这肇事狗。 首先,人权至上,所以我认同物业的做法
法律正是为了保护人权,所以才规范了该怎么养狗,如果由于不规范的养狗,而造成的事件,人应该相应的承担责任.这个也是法律所规范的
问题的出现是为了解决问题,弃狗不断,野狗不断,咬人不断,杀狗不断,这个是一个恶性循环,毕竟对狗养着玩玩态度的人,不会因为你杀他一条狗,他就不玩狗
惟有从根源出发,才能治标治本
当然你不能要求20年前的上海人立刻停止随地吐痰,政府采取的是从书本开始教育孩子,痰的危害,并且+以一定的法律规范
所以80后一代人随地吐痰的情况,明显好于前辈们
这个是一个过程,或许在有生之年我也看不到养狗的事情象随地吐痰那样被好好解决,但是不能否认,这应该成为一个努力的方向
作为人,不应该推卸从中产生的责任,而把责任全归咎在狗的身上,毕竟人是在主宰世界,人的意识决定人的行为,人的行为决定当今世界
[ 本帖最后由 Edison_Y 于 2008-7-18 15:07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