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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意见(信)内容综合

我把这个网址http://www.jiacheng.sh.cn/thread-87864-1-1.html上关于反对意见的内容进行了综合,如大家觉得可用,可以复制粘贴使用。
     捍卫我们的健康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职责!合理诉求、合理反馈我们的反对意见和理由是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嘉定区生活垃圾运转站布局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公示04号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反对意见书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您好,我们是居住在嘉城地区的居民。惊闻1月10日贵局在网上公示嘉定区04号生活垃圾转运站将建造在嘉城的东面。作为嘉城居民,我们对此规划表示强烈反对、强烈KY和极度不满,对贵局欠佳的专业素养和公仆意识深表遗憾!
    嘉定区生活垃圾运转站4号站将建造在紧邻嘉城新航域的东面(A20外环线环线,建新路以西、陇南路以南、新搓浦河以东、恒嘉花园以北)的位置,与嘉城社区新航域、香馥湾仅有一河之距,恒嘉花园仅有一墙之隔!嘉城全盘占地1320亩,整盘建筑面积达100万平方米。目前住宅分四期,包括幸福港、新航域、雅颂湾等七个楼盘。小区内有一所幼儿园,另外根据江桥镇规划2014年还将在离公示点800米处建造华江幼儿园。目前公示区域东面500米有真新新村,南面500米有安国医院,西面100米是大型住宅区新航域及香馥湾,及大型的影城、商场、餐饮店等群众聚集场所。


    目前嘉城地区的交通与环境状况是:
    1.嘉城小区居民目前出行已经非常困难。无轨道交通,南边的曹安公路常年堵车,北边这条桃浦路/陇南路无公共交通。我们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超过二,三个小时。陇南路段目前早晚高峰已经非常拥堵。再说,江桥地区是通往市区和外省市的交通枢纽要道,目前严重的道路拥堵状况已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如果每天再增加460次/日车次,道路会更加拥堵不堪,而运转站中要对垃圾进行按细、中、粗颗粒分类运输,来回车次在不下于300次/日,总和为760次/日以上,这些车辆走的都是住宅区道路,对行人造成很大威胁,尤其是对老人和儿童更是安全隐患!!!如果建造新的垃圾转运站,将严重加剧小区居民的出行困难。

2.目前,离嘉城小区仅一公里左右的地区,已经有江桥垃圾焚烧厂,陇南路以北经常有人焚烧垃圾。空气中,经常弥漫着各种刺鼻的化学气味和腐尸般的恶臭,嘉城的居民已经饱受着各种污染困扰。很多日子里窗户也不敢打开。对我们的身心健康已造成莫大的伤害。我们N次向市长热线12345投诉,但未见有丝毫改观。江桥垃圾焚烧厂的臭味来源于垃圾车运输过程污水滴漏及垃圾卸驳过程的泄漏。而垃圾运转站的规模是450/日,单程车次为230/日,来回就是460/日,这么多次的车辆走的是一条道,目前垃圾车从收集地到运转站使用的多是压缩型垃圾车,在垃圾装上车时,箱内就开始压缩垃圾,压缩过程中有很多污水溢出随车辆运输一路洒落,沿途形成恶臭,每天早晨来收垃圾的车辆是不是有这种现象,这种车辆就是压缩型垃圾车。而460/日车辆的洒落,可想而知将会造成何种程度的恶臭?!尤其是到夏天,不仅会滋生细菌,而且更是蚊蝇滋生的来源,这是转运站的重要污染之一,如果增建垃圾转运站,我们生活的空间将进一步恶化。


3.我们自搬来嘉城小区的5-6年间,没有看到江桥镇/嘉定区ZF为我们北江桥地区的老百姓做任何惠民工程。看到上海其他地区有美丽的公园,居民健身场所,而我们这里还仍停留在原来的基础上,令人气愤不已的是ZF部门还在加剧我们周边环境的污染。

除了我们小区自己的设施,你们有为我们做过什么?如今,却生硬地将一个垃圾转运站安插在与小区一河之隔的地方。


请你们各位官员到嘉城来看看,实地考察一下我们嘉城居民所处的生活环境。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编号为CJJ27-2005的《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行业标准,及2006年3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布的编号为CJJ 47—2006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此处垃圾中转站有以下违规之处:

1. C
47—2006第2.2.1条规定:垃圾转运站不宜设在群众日常生活聚焦场所,不应在临近学校、饭店等群众日常生活聚集场所建造垃圾运转站。而现周围有众多楼盘,如建造,必将对周围地区的居民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所以在此位置设置垃圾站是严重的选址错误。

2. CJJ27-2005第4.2.3条规定:规范明确规定了生活垃圾转运站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大型I类垃圾中转站与相邻建筑的间隔为大于等于50米;大型Ⅱ类垃圾中转站为大于等于30米;而此中转站离附近最近的居民楼恒嘉花园仅一墙之隔,离新航域99号楼仅一河之隔,严重违反建设部的标准,存在严重的选址错误,根本不宜在此处设置垃圾中转站。
  3. CJJ 47—2006第3.0.5.4条规定:站内垃圾收集车与转运车的行车路线应避免交叉。因条件限制必须交叉时,应有相应的交通管理安全措施。此垃圾站的收集车与转运车路线完全重叠(更加不用说避免交叉),并没有任何的交通管理安全措施,对附近居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出行安全构成了极大隐患。

《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主任史惠祥教授认为,像这种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环评时要充分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如果环评结论不可行,就不能建设。”



请贵局尊重我们附近居民的民意(目前该地区已有    万户居民签名),以民为本,本着专业的精神和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不管江桥、真新区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最终去向是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还是嘉定区再生能源利用中心,04号转运站的选址均极为不合理,强烈要求取消04号生活垃圾转运站的规划!请不要以垃圾站将以先进工艺无味压缩处理作为理由,有垃圾必定有异味,有垃圾必有污染,到时垃圾车来来往往,空气中必将弥漫有毒有害物质,每天处置量将达四百多吨,叫我们周围居民情何以堪!

请贵局本着为民服务、为民造福的工作职责,体察民心、体恤民情,同时请贵局遵照贯彻习主席的“讲话”精神:“有利于老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老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该事关乎民生大事,望贵单位领导早日答复为盼。谢谢!



同时,我们将保留进一步向上级ZF、有关部门及相关媒体申诉的权利。







                                         ****小区居民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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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们,现在是在征求大家的意见,我们的回复就是3个字(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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