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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文字游戏,若涉及到站址调整等重大变化,会进行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如果没有站址调整呢?这事就这么定了对吧!!!
呆呆小雪 发表于 2014-2-17 16:06
这个他敢么~~淡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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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投诉到底!
公示意见已交XXXXXXX,但是公示意见是什么呢,难道不应该让公众了解吗??
坚持长期关注,长期抗战
拖延战术,等居民强烈反对的风头过了,还是公示在这里吧?狗官们,我们是要长期抗争下去的
持续关注,做好长期抗战准备
大家不要激动,至少说明第一阶段的努力已经有成效了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签名被屏蔽
小黑屋禁闭中
史法伦 ([email protected])

2014/2/18
收件人:

您好,转交的公示意见是指公示期间收到的电子邮件、书面来信等,规划编制单位要采纳合理意见对规划初步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由于还要征询各ZF部门以及专家的意见,所以现在尚不能明确答复建或者不建,若选址与目前方案有重大变化会进行二次公示。

方案的调整或论证都是需要时间的,有很多前期工作要做,所以不可能立刻拿出新方案或者直接决定维持当前位置。

可以肯定的是,规划批准前不会进行建设手续的办理。建设手续中也有需要公示的流程,需要公众参与,所以这个站点近期不会建设。

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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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时间: 2014年2月18日 9:27
收件人: 史法伦
主题: RE: 答复: 答复: 坚决反对江桥4号垃圾转运站的建设

史先生:
  
感谢您的回复. 但是, 我不明白的是, 您们已经转交"设计单位"的"公示意见"是什么? 简言之, 如果此垃圾站建成, 我们周边将深受其害, 我们想知道, 你们这个项目到底会不会建? 您的回复我看不明白. 谢谢!
若选址与目前方案有重大变化会进行二次公示。那我们要密切关注,是否有二次公示?如果没有的话,就完蛋了?是这个意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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