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香槟河畔] 也来说说公积金 [打印本页]

作者: 醉人香槟    时间: 2006-10-16 23:20     标题: 也来说说公积金

偶是6月开始还贷款的,所以7月就有了账单。8月的时候打电话到建行去问,人家就说要使9月冲的话,一定要8月31日前办理,否则就要明年4月才行。偶打了几次电话,每次他们都提醒的。所以偶就冲了所有的公积金,办了年冲。偶不大懂哪个核算,就问了公司财务。财务说年冲是冲的本金,月冲式连本金加利息一起冲得,不合算。偶就听话冲了年冲。这里有个陷阱:你在办理的时候如果不提出是年冲,建行就默认是月冲,呵呵,不过一般他们都会问你的。如果不问,记得主动告诉他们。省的办好了再麻烦。银行的人说这样办好了以后每年会自动冲一次本金,所以每年的利息会重新计算,也就是说在同样的贷款时间下,本金不断减少,所以每年的月还款额会减少一些。

偶9月份收到还款账单和年冲的账单,确实已经办好了。月还款额减少了200多,哈哈

不过,那个建行嘉定支行真是远啊,偶从来没去过上海那么西面的地方,算是开眼了。偶本来觉得清半天假酒可以了,没想到早上10点出门,下午3点才回来,最气人的是,公积金业务中午11:30-1:30还休息,真受不了。好在以后每年自动冲,不用再请假跑嘉定了。
作者: dbwyj    时间: 2006-10-16 23:46

虽然很多人都办好了,但是给大家提供上述资料,LZ也算是咱香槟的热心人。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6-10-17 12:06

呵呵,嘉定建行是很远的,不过那天我是在上午的最后一个办理的,还好要不然要等很久了
作者: 醉人香槟    时间: 2006-10-17 13:08

好感动阿,这样也有奖金阿,斑斑真实好人啊
作者: な莉々    时间: 2006-10-18 00:01

关注ING。。。。。。。。。。。。。。。。
作者: な莉々    时间: 2006-10-18 00:04

关注ING。。。。。。。。。。。。。
作者: hill    时间: 2006-10-18 21:31

问一下楼主,办好年冲后每个月是不是可以用公积金自动冲还贷啊?或者还要自己用现金还贷?多谢!!!
作者: n滴水珠    时间: 2006-10-18 21:49     标题: 我告诉你

办好年冲以后每月自己还款,累积的公积金过一年后再冲本金,如果公积金余额较多的话年冲合算,不然就月冲,关于公积金的问题,我比较了解,还有就是年冲和月冲可以变更,但一年只能变一次
作者: 醉人香槟    时间: 2006-10-19 11:25

原帖由 n滴水珠 于 2006-10-18 21:49 发表
办好年冲以后每月自己还款,累积的公积金过一年后再冲本金,如果公积金余额较多的话年冲合算,不然就月冲,关于公积金的问题,我比较了解,还有就是年冲和月冲可以变更,但一年只能变一次
“如果公积金余额较多的话年冲合算“多少算比较多呢? 有没有一个划分线,比如说多少以下月冲核算,多少以上年冲核算?谢谢啦
作者: mingxuan    时间: 2006-10-19 12:44

好人啊。。。
作者: 一水    时间: 2006-10-19 14:37

呵呵,公积金是先用你的余额冲每月的贷款,如果你的余额不够了,那就要你自己把差额存到预先约定的帐户里
作者: hill    时间: 2006-10-19 23:16

原帖由 n滴水珠 于 2006-10-18 21:49 发表
办好年冲以后每月自己还款,累积的公积金过一年后再冲本金,如果公积金余额较多的话年冲合算,不然就月冲,关于公积金的问题,我比较了解,还有就是年冲和月冲可以变更,但一年只能变一次
如果2007年9月我用年冲冲掉了余额,那2008年几月份可以换成月冲呢?谢谢!
作者: n滴水珠    时间: 2006-10-20 15:32     标题: 9月

你要至2008年9月再去更改
作者: hill    时间: 2006-10-20 21:53

原帖由 n滴水珠 于 2006-10-20 15:32 发表
你要至2008年9月再去更改
多谢了~~我决定明年改年冲了,虽然改完后每月要交1千多现金,不过这样可以省不少利息,而且可以早日还清银行的钱了~~
作者: ptc    时间: 2006-10-31 11:24

楼上的办法我覺得最好了,早还早解脱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6-11-4 16:34

了解了~~~~~~~~~~~~~~~~~~~~~~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6-11-10 09:55

但是如果是组合贷款,那不是还要还商业贷款的钱嘛!~~~~~~~~~
作者: dbwyj    时间: 2007-5-22 10:39

建议如果是组合的,先还商业部分,道理我就不说了,但是有人会失误,在这里再提醒大家一下.
作者: 世界第一等    时间: 2007-5-22 11:17

有道理 !!支持一下!
作者: dbwyj    时间: 2007-5-22 17:41

楼上的会的混 额,哈哈




欢迎光临 〖嘉城社区网〗 (http://788028.bri3cmdi.asia/)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