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aqhdr 于 2007-8-28 19:33 发表
LS的,请你说话客气点,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有文化!我也说了,是我个人看法,每个人的思维不同,想问题的出发点不同,我的未必成熟,你的也未必正确!我的客气不是由你肆意践踏的,不要给个脸就上墙!
原帖由 aqhdr 于 2007-8-28 18:06 发表
其实出台这个法律从根本上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说难听一点,出台这个法律的人本身有问题.上海的群租现象是很严重,但问题是上海的房价便宜吗?俗话说:有头发谁愿意做秃子.特别是才工作的大学生,如每月3000左右工资,你让他一个人去租两室一厅?别说这样的了,就算是工作了几年的,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啊.个人认为最搞笑的是,其中竟然有男女朋友和同性也不得同住一室,只能是合法夫妻或一个家庭,那我想请问,是不是在上海穷一点的人就不能谈恋爱了?开放的中国居然能出台这样的法律,个人认为是法制的严重倒退!个人认为群租现象产生的问题确实需要解决,但不是一揽子打死.还是要分清人头.比方说,两室一厅的房子,各住一对情侣也不应该算是群租.能在相应的面积里规定相应的人数,从现阶段来看,我认为是可取的.-----假如说的不好,请大家不要开骂,本人思维有限,社区还是需要和气的.
原帖由 aqhdr 于 2007-8-28 21:49 发表
向没向着我你自己清楚,明白人都看明白,别以为别人都是不用脑子思考的.我之前也说了,是以我个人的看法在发表一些意见,可你的回答你认为是对事不对人吗?你说不和我起冲突,可问题是冲突偏偏是你挑起来的,但当你没有反驳的话语时,你用起了这句话?怎么?是恐吓我吗?没有问题啊,你可以封我用户名和ID.不过我还是哟啊说,以后请你处理问题和看问题时,请不要看表面,请理解后再发表你的意见.
原帖由 elvis_wang 于 2007-8-28 22:31 发表
新羽你是在校大学生有些血气是正常的.
原帖由 Edison_Y 于 2007-8-28 22:47 发表
............................
LS...我的意思是说...小云云做事情沉稳..我要向他学习........
...我没..那个...意思..让他...范错误了...你去...说..........他.....................
OMG...水王殿下... ...
原帖由 elvis_wang 于 2007-8-28 23:47 发表
你看,人家和你一样大,但是就是修养好闹!我怎么说他都不生气,到时候就是直接扣我的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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