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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随便灌水不打字扣分的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10-24 23:08     标题: 关于随便灌水不打字扣分的制度!

鉴于有些同志灌水不打文字只打标点符号和乱码的现象,我提点措施。

个人觉得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发现第二次就实施扣分,发现第三次给予禁言一个礼拜,三次以上者直接终身禁言!

大家觉得呢?


[ 本帖最后由 elvis_wang 于 2007-10-24 23:27 编辑 ]
作者: linsonlee    时间: 2007-10-24 23:10

好像太严重了~~~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10-24 23:20

会吗?不会吧?
作者: charmin    时间: 2007-10-24 23:33

但我觉得水王你的很多无意义的回帖倒是应该被扣分的
同意的顶一下~~~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10-24 23:37

我都有打字的噢!
作者: charmin    时间: 2007-10-24 23:42

那也算啊~~~就是什么:呵呵、不错、可以的……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10-24 23:58

表示赞同呀!不要在这里灌水!去稻田去说
作者: guan_hd    时间: 2007-10-25 09:09

太严重了吧.禁言呀?
作者: AnnieMore    时间: 2007-10-25 09:41

如果这样处罚不打字回帖的话
像水王的“呵呵不错可以的”之类的灌水贴也要处罚
原因:低质量的刷屏,让我对很多帖子失去关心度
因为看这样的回帖完全是浪费时间
作者: 阿汤    时间: 2007-10-25 10:07

原帖由 charmin 于 2007-10-24 23:33 发表
但我觉得水王你的很多无意义的回帖倒是应该被扣分的
同意的顶一下~~~
同意,举手,哈哈,开个玩笑
作者: shalala    时间: 2007-10-25 11:36

水王引起众怒了~~

作者: yeego    时间: 2007-10-25 12:01

提议是可以的,不过好像大家积怨很深啊,呵呵,水王自己摆平啊~
作者: mwh127    时间: 2007-10-25 15:37

目前的标准是纯表情要扣分的
其他的标准以恶意灌水的定义为准
作者: 虫虫    时间: 2007-10-25 16:12

小云云真是厉害啊,偶前两天就被扣分了!!
作者: elvis_wang    时间: 2007-10-25 18:23

原帖由 AnnieMore 于 2007-10-25 09:41 发表
如果这样处罚不打字回帖的话
像水王的“呵呵不错可以的”之类的灌水贴也要处罚
原因:低质量的刷屏,让我对很多帖子失去关心度
因为看这样的回帖完全是浪费时间
你不会忽略我的回帖看主题呀?干吗要跟着我走?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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