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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论坛恶意灌水的定义及处罚措施】【新手必读】【10/07/28更新】 [打印本页]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0-6 23:52     标题: 【关于论坛恶意灌水的定义及处罚措施】【新手必读】【10/07/28更新】

本帖最后由 eric_lee 于 2010-7-28 06:47 编辑

我们欢迎合理灌水,但是对于恶意灌水的行为将会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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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恶意灌水?】

1、纯表情回复
例如:

2、纯标点回复
例如:…………

3、乱码回复
不具备任何意义的字母、数字、标点、符号、表情组成的回复

4、完全复制他人回复
复制粘贴他人回复内容(包括引用他人回复),且没有加上自己内容

5、同一内容反复发帖
同一段文字,反复发帖超过3次(含3次)

6、多个帖子采用同一回复
在多个帖子内,回复内容一样,超过3次(含3次)

7、变相恶意灌水
任何采用变相方式,达到以上6种情况之一
如:同样内容+不同且无意义的数字、字母、符号

=========================================

对于以上情况,各版主应先对恶意灌水的情况进行规劝
如其不听劝告,仍然恶意灌水,则采取“警告
30天内累计被警告3次,将被自动禁止发帖30天(注意)

希望各网友合理灌水,共建社区网美好的未来~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0-7 02:13

对于有质量、优秀的帖子,应当给予奖励
作者: yeego    时间: 2009-10-7 09:45

真细心啊,顶你了!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9-10-7 10:36

按照这个规定,我对铜川路的处罚过轻。
作者: yeego    时间: 2009-10-7 10:48

论坛推出各项管理条例不是为了处罚而处罚,目的是营造良好的讨论氛围,所谓的处罚也只是蜻蜓点水,都是虚拟的符号而已。只是希望大家能理解版主们的良苦用心,自觉维护论坛秩序!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9-10-7 10:59

举报:铜川路恶意灌水
http://www.jiacheng.sh.cn/viewth ... p;extra=&page=2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0-7 11:45

豆腐TX举报属实,以作相应处理
作者: alon40    时间: 2009-10-7 11:46

顶~~严格的规范以及合理的管理,社区网一定会越来越好~~
作者: kevin_wang    时间: 2009-10-7 12:15

支持这个措施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0-7 12:19

原则上应该还是以教育引导为主,处罚只是一个象征性的手段
作者: czxt2008    时间: 2009-10-7 14:10

按照这个规定,我对铜川路的处罚过轻。
伊万豆夫 发表于 2009-10-7 10:36
我对eric的处罚过轻
作者: 车行天下    时间: 2009-10-7 14:23

本帖最后由 车行天下 于 2009-10-7 14:37 编辑

教育是维护和谐、文明论坛的最主要途径.但是对于屡教不该者,可以酌情加重处理(如上面说的TCL同学) ,建议让他20年不能回帖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0-7 15:26

我对eric的处罚过轻
czxt2008 发表于 2009/10/7 14:10
你暴力执法~我对此表示KY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9-10-7 15:34

教育是维护和谐、文明论坛的最主要途径.但是对于屡教不该者,可以酌情加重处理(如上面说的TCL同学) ,建议让他20年不能回帖
车行天下 发表于 2009-10-7 14:23
这点我是坚决支持的,他今天明显顶风和版规对抗,问题是大家都是邻居,唉。。。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09-10-7 16:31

本帖最后由 铜川路 于 2009-10-7 16:34 编辑
按照这个规定,我对铜川路的处罚过轻。
伊万豆夫 发表于 2009-10-7 10:36
有点文化好不好。

对于以上情况,各版主将对本版块内的恶意灌水采取“警告
30天内累计被警告3次,将被自动禁止发帖30天(注意)

对于所有恶意灌水的帖子,均做-1嘉元处理(情节严重,可以加大处罚力度)

你的错误:
1,跨区经营。你是物业斑竹,你跑到别人家地盘里去做事了。
2,扣一分,警告。你干什么了
3,说到底你还是小鸡肚肠,如果我不在你帖子里跟,你会封?

BS
作者: yeego    时间: 2009-10-7 17:12

扣分权利是不限版块的,没有规定说不允许跨区管理,本来就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大家都是义务劳动,唯一的底限就是遵守基本秩序。大家都在为这个家园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没有他们论坛绝对不会像今天这样。能者多劳并理应获得更多的尊重!eric整理的这些是几乎所有论坛的基本游戏规则,连这些所谓的规矩都不能遵守还能说什么呢!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09-10-7 17:14

扣分权利是不限版块的,没有规定说不允许跨区管理,本来就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大家都是义务劳动,唯一的底限就是遵守基本秩序。大家都看到了eric最近的贡献,至少我没能做到这些。能者多劳并理应获得更多的尊重!er ...
yeego 发表于 2009-10-7 17:12
小E的确是个人才,支持的,非常支持。

豆腐不行
作者: Dickson    时间: 2009-10-7 17:19

小E同学最近很认真啊
本来想转去水区的,但看到YY的回复后想想还是算了
作者: yeego    时间: 2009-10-7 17:22

小E的确是个人才,支持的,非常支持。豆腐不行铜川路 发表于 2009-10-7 17:14
各有所长啊,就凭你铜兄的一腔热情你也绝对能胜任版主,至少你比超版水王的灌水水平高多了!豆腐能带来很多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虽然我也有不少观点与豆腐的相冲,但不得不佩服豆腐的阅历和辩才,姜还是老的辣啊,有他这个版主我们的团队会多一份成熟稳重!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0-7 18:12

各有所长啊,就凭你铜兄的一腔热情你也绝对能胜任版主,至少你比超版水王的灌水水平高多了!豆腐能带来很多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虽然我也有不少观点与豆腐的相冲,但不得不佩服豆腐的阅历和辩才,姜还是老的辣啊,有 ...
yeego 发表于 2009/10/7 17:22
的确如此。
人嘛,总不可能面面俱到,总有不擅长的地方。

大家相互督促,相互帮助,相互提高,这样社区网,乃至整个嘉城都会越来越好~
作者: 伊万豆夫    时间: 2009-10-7 18:56

本帖最后由 伊万豆夫 于 2009-10-7 19:07 编辑

哈哈,铜川路同学这次被俺逮个正着。

之前,我是按照小云云超版的办法执行的。

友情提示:不要恶意灌水哦

以下行为定义为恶意灌水:
1.连续回复标点符号、拼音字母、单字简单回复、数字回复,纯表情和复制粘贴回复帖。
2.发空贴,即只有主题,没有内容的,如:只有表情。
3.重复发同一句话在不同帖或在同一帖,丝毫不和聊天内容相符合。
4.单纯引用回复,没有加上自己回帖的内容。
5.复制他人回帖作为自己的回帖。http://www.jiacheng.sh.cn/thread-37390-1-1.html

我当时处理采用暂时禁言的做法是基于铜川路同学是一贯以来是有水平、有思想、有理性的网友,从未发生过以乱码灌水的低级失误,我当时担心可能是酒后误事,也可能是一时疏忽被家中宠物爬上电脑所为。故禁言12小时,未有扣分。

在此之后,本人甚至发出专贴表示歉意。

然而,铜川路同学不知悔改,发出帖子明言不允许本人参与,以泻私愤;之后又多次挑衅,今日之行为即是明证。

为此,考虑到尊重邻里之间的友谊,今日本人谨做检举。

谢谢Yeego兄和Eric兄的秉公处理,亦希望铜川路同学有所改进。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0-7 22:41

小E同学最近很认真啊
本来想转去水区的,但看到YY的回复后想想还是算了
Dickson 发表于 2009/10/7 17:19
水稻田 我觉得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各版主酌情处理就行

俗话说:法外还要开恩   本着论坛良好发展的原则就行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0-7 22:42

各有所长啊,就凭你铜兄的一腔热情你也绝对能胜任版主,至少你比超版水王的灌水水平高多了!豆腐能带来很多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虽然我也有不少观点与豆腐的相冲,但不得不佩服豆腐的阅历和辩才,姜还是老的辣啊,有 ...
yeego 发表于 2009/10/7 17:22
每个人的观点不同,就像老大说的,豆腐的确时常带来一些值得思考的东西

毕竟是混江湖的~这点还是要服人家的
作者: 高跟鞋    时间: 2009-10-18 00:05

版版大人之英明神武贴 钦赐
英明神武 万岁万岁万万岁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0-29 01:35

本贴与2009年10月29日更新:

1、取消“-1嘉元”处理
2、增加首次违规对其规劝

理由:
目前论坛对扣分功能修改,故对本措施做相应修改,以符合实际操作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10-1-16 15:25

可能一些新同学对论坛的规则不是很了解

顶一下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10-1-16 15:25

合理灌水,灌出精彩

恶意灌水,坚决打击
作者: windy20092001    时间: 2010-1-16 15:57

恶意灌水,坚决打击
哆嗦一下~~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10-1-17 11:18

恶意灌水,坚决打击
哆嗦一下~~
windy20092001 发表于 2010/1/16 15:57
哈哈,你可以的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10-7-28 06:49

2010年7月28日更新:

明确了对于恶意灌水处罚的细则:

对存在的恶意灌水行为进行规劝
如不听劝告,则可以处以“警告”

处罚要慎重,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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