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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 deletedeletedeletedeletedelete [打印本页]

作者: wy6353    时间: 2009-11-5 20:29     标题: deletedeletedeletedeletedelete

本帖最后由 wy6353 于 2009-11-6 20:20 编辑

deletedeletedeletedeletedelete
作者: wy6353    时间: 2009-11-5 20:33

本帖最后由 wy6353 于 2009-11-6 20:20 编辑

deletedeletedeletedeletedelete
作者: redstory_119    时间: 2009-11-5 20:33

本帖最后由 redstory_119 于 2009-11-5 20:35 编辑

沙发~~实话实说~保留有利
作者: xdfjudy    时间: 2009-11-5 20:34

有利也有弊,我还是要废话一些……
有利:距离车站近了;
有弊:脏乱差。
我情愿克服这个利,要求完全隔开。
作者: kinxieer    时间: 2009-11-5 20:40

车站我可以多走点路,别的利好我就不知道了,绝对有弊!
作者: 优茜    时间: 2009-11-5 20:47

有利~~~~~
作者: vivihoney-117    时间: 2009-11-5 20:48

保留有利
作者: wy6353    时间: 2009-11-5 20:48

本帖最后由 wy6353 于 2009-11-6 20:20 编辑

deletedeletedeletedeletedelete
作者: yuanyuan    时间: 2009-11-5 20:55

保留有利
作者: redstory_119    时间: 2009-11-5 20:56

本帖最后由 redstory_119 于 2009-11-5 20:57 编辑
车站我可以多走点路,别的利好我就不知道了,绝对有弊!
kinxieer 发表于 2009-11-5 20:40
什么有弊?
作者: xdfjudy    时间: 2009-11-5 21:01

什么有弊?
redstory_119 发表于 2009-11-5 20:56
意会~
作者: 龙章    时间: 2009-11-5 21:01

什么有弊?
redstory_119 发表于 2009-11-5 20:56
不讨论就说利和弊就可以。
作者: wy6353    时间: 2009-11-5 21:03

各位兄台,不要讨论,表态即可,不然又要遭人指责了。
作者: redstory_119    时间: 2009-11-5 21:08

偶明白明白啦~~~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1-5 21:11

说实话,真失望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是不是与人斗其乐无穷?
作者: xdfjudy    时间: 2009-11-5 21:15

说的好,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大家已经只能说“有利”、“有弊”了,废话不说了,给足面子了吧。你还想怎么样啊。
作者: 娃娃头    时间: 2009-11-5 21:15

有    利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1-5 21:20

本帖最后由 eric_lee 于 2009-11-5 22:26 编辑

已编辑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1-5 22:24

本话题重新开放,欢迎大家讨论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1-5 22:37

已阅

不发表意见
作者: 小草莓    时间: 2009-11-5 23:25

要念七步诗了~
作者: 沐头    时间: 2009-11-5 23:36

本帖最后由 沐头 于 2009-11-5 23:37 编辑

为什么一定要朝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目标去努力呢?谁敢保证新的二期里面不会脏乱差?不会有群租?不会有人畜粪便?

三期是嘉城全商品房小区,且是封闭式管理,大家可以到三期的板块去溜达溜达,看看三期是什么情况。业主内讧是极不理智的。
作者: 小草莓    时间: 2009-11-5 23:38

成立业委会有没可能呢?
作者: czxt2008    时间: 2009-11-5 23:49

我们1期的都想把爱琴海,幸福港,香槟河畔全连起来,你们还没住进来就想分开了。。。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1-6 00:07

我们1期的都想把爱琴海,幸福港,香槟河畔全连起来,你们还没住进来就想分开了。。。
czxt2008 发表于 2009/11/5 23:49
哎~~是呀~所以我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有些东西是“历史原因”造成的,谁也不想这样,不能单单怪业主,有些想法也是正常的,但是不提倡内讧
作者: 有点想法    时间: 2009-11-6 03:04

保留有利
作者: zx_sanjin    时间: 2009-11-6 07:26

嘉城网报讯
截止到目前为止,按LZ的条件,投有利的几乎接近100%,投有蔽的接近0%。结果相差之大,实在有悖常理。到底是何原因导致结果如此呢?本报新闻记者正在赶赴现场调查的途中,敬请关注。
作者: 飞鱼    时间: 2009-11-6 08:35

哈哈,有趣
作者: 芳草地6666    时间: 2009-11-6 08:36

肯定有利
作者: xiaohuang    时间: 2009-11-6 08:43

这个调查太多余了.我把它看成一个笑话.
作者: 米醋    时间: 2009-11-6 08:54

作为所谓老二期的业主,如果将两边隔开能让这些没素质的阿姨爷叔有所觉悟的话,倒也不失是一个良方
作者: xiaohuang    时间: 2009-11-6 09:00

问题是隔开了,这些没素质的阿姨爷叔也不明白是他们所造成的.
作者: ZQG203    时间: 2009-11-6 09:12

弊大于利
作者: zx_sanjin    时间: 2009-11-6 09:18

本帖最后由 zx_sanjin 于 2009-11-6 09:22 编辑

【最新消息】嘉城网报讯
据本报驻南方日报线人vastwind透露,该报为提高我江桥在世界的知名度,近日发表了一篇论文,敬请大家留意。

本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市委市ZF的内线人员,得到以下信息:

本市曾就江桥了色焚烧厂一事,在镇级及镇级以上环卫部门中进行了一次详细周密、全面深入的投票调查,为保证调查结果的公平公正,江桥镇环卫部门作为旁听,不允许其进行投票。
投票调查的内容是:将江桥镇了色焚烧厂的规模扩大至现有的10倍,您认为是有利还是有弊?不需要理由,不需要解释,请选择是有利还是有弊。

在市级人民法院、市级人民检察院、市级人大的有关领导监督下,保证此次投票过程无一点猫腻。

最终的投票结果是:有利与有弊的比率为 100:0,换算成数学计数为正无穷。

调查听证会后,市ZF新闻发言人表示,本次调查取得了圆满的成功,了色焚烧厂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准备中。调查结果只作为参考,不作为最后是否扩建的最终依据。

以上为本报记者搜集到的最新消息。

------------------
有网友问,怎么看起来跟嘉城网的某个调查这么像啊?是否可就此事与ZFKY侵犯版权?
记者答: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这年头,新闻工作者都在娱乐化,我也是身不由己)
作者: stronger92    时间: 2009-11-6 09:39

LS的,太有娱乐才华了,我顶你
作者: zx_sanjin    时间: 2009-11-6 09:46

LS的,太有娱乐才华了,我顶你
stronger92 发表于 2009-11-6 09:39
谢谢顶!创作源于生活,灵感的触发是需要条件的:)继续娱乐
作者: jonahtakahara    时间: 2009-11-6 09:47

有利其实是绝大多数新业主的想法,可是又本着不破坏二期整体和谐及作为社会最底层的人们的提议根本被无视的原则,不发表意见,只是希望物业和保安能尽职尽责,坚决杜绝小区进出的围栏安全隐患及破坏草坪和设施的行为。
作者: 玫瑰沙拉    时间: 2009-11-6 09:57

顶沐头。歪个楼:

我昨晚好象在101号的2F看到有空调外机,不知道是天黑米看清楚还是其它?这么早搬进来,weird。
作者: kitezhu    时间: 2009-11-6 10:01

新二期的有些同学也想我们嘉城有一堵栢林墙。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1-6 10:32

顶沐头。歪个楼:

我昨晚好象在101号的2F看到有空调外机,不知道是天黑米看清楚还是其它?这么早搬进来,weird。
玫瑰沙拉 发表于 2009/11/6 09:57
回答这个问题,101号2F是样板房,是有空调外机的
作者: dinjian    时间: 2009-11-6 10:35

楼主你是规划设计院、还是开发商?
如果不是,不要乱放贴让大家讨论,除了激化矛盾,其他基本无任何意义。
假设最终的投票结果是100:0,楼主你有何打算?能改变现状吗?
整点有用的吧,每个人都自我约束些、积极参加社区的有义活动倡导文明才是硬道理。
相反昨天Zoey发的贴子“[讨论]建议征集嘉城志愿者,抵制不文明行为”,居然才几个人顶。
作者: dinjian    时间: 2009-11-6 10:39

补充一下我是新二期的
作者: rannyking    时间: 2009-11-6 10:39

弊---居然不允许一个字=。=
作者: xiaohuang    时间: 2009-11-6 10:57

楼主你是规划设计院、还是开发商?
如果不是,不要乱放贴让大家讨论,除了激化矛盾,其他基本无任何意义。
假设最终的投票结果是100:0,楼主你有何打算?能改变现状吗?
整点有用的吧,每个人都自我约束些、积极 ...
dinjian 发表于 2009-11-6 10:35
顶.有道理.
作者: 玫瑰沙拉    时间: 2009-11-6 11:32

本帖最后由 玫瑰沙拉 于 2009-11-6 11:34 编辑
回答这个问题,101号2F是样板房,是有空调外机的
eric_lee 发表于 2009-11-6 10:32
那就没啥问题。要不这么早进来的,肯定不是一般业主了。
作者: 叶子    时间: 2009-11-6 11:35

顶41楼。。。
作者: qwjin    时间: 2009-11-6 11:41

楼主开这个贴莫名其妙,讨论的是什么问题都没搞清楚,墙已拆了,还保留个P。
拆墙之前如能见到楼主挡在墙前,竖个标语,与围墙共生存,那倒不失为是条汉子。
作者: 笑笑    时间: 2009-11-6 11:41

这么幼稚的帖子也会发出来?哪些人说真心话,哪些人说场面话。看帖子就知道了。内心的真实想法是要被社会道德理论所同化的。LZ。省省吧。买到高档小区去吧。
作者: wy6353    时间: 2009-11-6 11:51

本帖最后由 wy6353 于 2009-11-6 20:22 编辑

deletedeletedeletedeletedelete
作者: xdfjudy    时间: 2009-11-6 12:00

48楼的意思是,咱们只配住这种环境。。。

1.45的物业费不算便宜的,想问一街坊的物业标准。
作者: 车行天下    时间: 2009-11-6 12:37

个人认为墙拆的太早了,应该先让新业主入住,然后选个合适的时间再拆,在大家的监督下,这样老邻居也不会这样如入无人之境的为所欲为了
作者: 龙章    时间: 2009-11-6 12:43

个人认为墙拆的太早了,应该先让新业主入住,然后选个合适的时间再拆,在大家的监督下,这样老邻居也不会这样如入无人之境的为所欲为了
车行天下 发表于 2009-11-6 12:37
不一定。早和晚都阻止不了某个人的不协调行为。

无孔不入,无孔不入。肯定能找到机会的。
作者: 龙章    时间: 2009-11-6 12:44

不一定。早和晚都阻止不了某个人的不协调行为。

无孔不入,无孔不入。肯定能找到机会的。
龙章 发表于 2009-11-6 12:43
所以说,有没有墙都是一样的。品德好的,来十七八趟都不会影响别人。品德没得,一次就可以毁灭一切。
作者: onlylee    时间: 2009-11-6 12:57

成立业委会有没可能呢?
小草莓 发表于 2009-11-5 23:38
很支持你的想法
作者: 龙章    时间: 2009-11-6 13:00

所以说,有没有墙都是一样的。品德好的,来十七八趟都不会影响别人。品德没得,一次就可以毁灭一切。
龙章 发表于 2009-11-6 12:44
看到不文明的行为破坏小区环境的新二期的TX们,心情都是非常沉痛的。高涨的激动的情绪肯定会将矛头直指老二期,这个也希望老二期的TX能理解,将心比心么。

不过我们还是要冷静下来思考问题,比如说就算是有墙隔断开了。真的能防止那种事情再次发生么?新二期的应该也会存在这种问题,先搁置新二期的不说,那么老二期里那几个不协调的个体,就肯定能通过那道墙防住了么?未必。新二期大门还是开着的,他们可以走大门啊。只要有通道,他们随时随地都可以‘翻山越岭’过去的。能防么?

所以,那道墙只能说是防君子防不住小人。既然君子我们就没有必要去防范。小人又防不住,为什么还要争论那道墙来伤害到我们嘉城居民的友谊呢?

大家冷静下来,以后要想想如何来共同面对不文明行为。
作者: ruicky    时间: 2009-11-6 13:02

看最近的情形,保留好
作者: stronger92    时间: 2009-11-6 13:38

话至此,我觉得这个话题我们已经讨论过无数次了,答案也很明确,围墙是不可能隔的,如果再有TX坚决提倡什么分离啊围墙之类的言论,我认为是对所有二期业主的公然挑衅,就跟国民党李宗仁当初提出划江而治是一个初衷,企图分裂我们二期这个大家庭,但是事实证明国共两党是可以和平共处的,同样我相信我们新老二期也可以做好朋友,真心希望新二期的TX入住后,我们见面可以道声:“您好,朋友!”
作者: 龙章    时间: 2009-11-6 13:41

话至此,我觉得这个话题我们已经讨论过无数次了,答案也很明确,围墙是不可能隔的,如果再有TX坚决提倡什么分离啊围墙之类的言论,我认为是对所有二期业主的公然挑衅,就跟国民党李宗仁当初提出划江而治是一个初衷, ...
stronger92 发表于 2009-11-6 13:38
TX你这个比喻有点重了。带点那个啥色彩不大好。改改
作者: xiaohuang    时间: 2009-11-6 13:53

不知道LZ在买房的时候有没有看见我们,你所谓的老2期.
作者: stronger92    时间: 2009-11-6 13:55

58# 龙章 w我也知道这个比喻用在这里有点严重了,如有不妥之处还望大家谅解,只是希望新老二期可以和平共处,因为这几天很多帖子主题都很敏感,我们必须把潜在的危机扼杀在摇篮里,不然等新二期TX入住后,新老二期是否能和平共处我很担忧,真不希望到那个时候大家闹的不开心,那岂不是要给外人笑掉大牙?
作者: kuanyao    时间: 2009-11-6 14:04

有弊! 坚决主张隔开!
作者: ciciliayao    时间: 2009-11-6 14:12

讨论这个问题,没有任何意义,我觉得。本来就一个小区。只不过是分期建造而已,有必要分那么清楚么!而且我们新二期造的时候,老二期的业主吃了多少的灰尘,忍受了几年的噪音呀。要和谐。这个帖子出了,会影响我们整个二期的团结的。
作者: stronger92    时间: 2009-11-6 14:23

同意楼上的,建议老大出来封帖,只要是不利于二期和谐的帖子,格杀勿论!
作者: 小草莓    时间: 2009-11-6 14:36

现在内讧已经让外人笑掉大牙了
作者: 叶子    时间: 2009-11-6 14:58

这个讨论无任何意义,不影响任何改变,路过看过算数
作者: stronger92    时间: 2009-11-6 15:25

有弊! 坚决主张隔开!
kuanyao 发表于 2009-11-6 14:04
TX,你仔细看一下帖子标题,刚发现你的作答前后矛盾,
作者: xhz_000    时间: 2009-11-6 15:27

现在内讧已经让外人笑掉大牙了
小草莓 发表于 2009-11-6 14:36
9494~~表内讧
作者: eric_lee    时间: 2009-11-6 15:34

适当的讨论与争执,绝对是允许的,而且应该是越多人参与越好。

但是升级成相互指责,排挤,甚至是破坏邻里关系,挑拨、中伤他人的行为,我们应该反对。

能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就行了。

看看二期宣言(版块介绍),希望大家能明白。
作者: jelegulu    时间: 2009-11-6 15:36

本帖最后由 jelegulu 于 2009-11-6 15:54 编辑

本来看了一笑而过的。但后来越发感觉LZ是个这么认真而且富有思想和爱学习的人,作为一个建筑安防行业的从业者只想在这里作下简单的行业知识普及和历史情况介绍。
首先,现在大家讨论的沸沸扬扬的所谓新老二期,从行政区划角度老说根本不成立,开发获得土地使用权是按地块红线区划划分,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可根据资金的情况分期开发但闲置年限是有规定的。不然ZF可以强制收回使用权。但土地使用权批号只会有一个。当然大家俗称的大产证将来也只会是一个了。现在的新老二期在土地使用权获得上属于同一宗地块,如果“新二期”是独立的话,那你小产证怎么获得?
其次,在来介绍下围墙的问题,围墙是如何产生的?由于二期就是前述的开发商做为同一宗土地分期开发,根据《上海市住宅小区技术安全防范要求》DB-31-294-2003(DB为地方标准)小区在建设前必须申报和在交付使用前必须通过技防安全验收。在规定中就对设立临时围墙有明确的规定,如同一小区分期建设分期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对先行交付使用的区域和在建区域建立临时围墙临时围墙上同样要设立红外报警设备07年新标准是电子围栏。有些开发商也出现认为总要拆的为了省钱不按标准设立临时围墙只是简单栏护是通不过验收的。看见临时围墙是为了保护已交付并入住的区域业主的安全,毕竟工地人员复杂管理相对难度大。所以这个围墙是用来保护所谓”老二期“的业主的。现在整个小区整体建设完了当然拆了临时围墙了。
再次,追溯历史,其实二期拆临时围墙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其实二期是分三期来建设的,最早的一期是以目前白色为主的多层建筑多用于安置动迁户部分出售。目前最北面那排高层中靠西的三幢加之前面的一幢小高层其实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二期的二期”这几幢楼在建的时候与那些白色多层间也设立了临时围墙,当2008年9月交房时拆了临时围墙并建起了前几天拆除的围墙,这次其实是第二次拆墙了。那几栋楼再售是KFS还说以后和动迁房隔开没关系的,奸商的话永远不能信。
最后我想说的是,围墙不是割断不文明现象的有效方法,只有靠大家的努力包括要求物业提供管理水平等等。二期新航域本身就是一个小区所以没有必要再讨论所谓墙不墙的问题了。难不成LZ发现自己隔壁邻居不文明你就要去开房商帮你在家周围也砌堵墙不成?
作者: wy6353    时间: 2009-11-6 16:54

本帖最后由 wy6353 于 2009-11-6 20:23 编辑

deletedeletedeletedeletedelete
作者: 小草莓    时间: 2009-11-6 17:17

LZ的发帖的真正含义又有多少人能知晓

所谓内讧

也并非针对LZ,这里,我也申明一次
作者: zx_sanjin    时间: 2009-11-6 17:33

各位的回帖已阅,作为发帖人在此总结一下,
实在找不出一个值得自己回驳的帖子,不喜欢网上对骂,很肤浅。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人能给出说服我的理由。楼上的jelegulu 唠叨了一大堆,但很遗憾,那不是我话题的重点 ...
wy6353 发表于 2009-11-6 16:54
这位TX,我来分析一下,你看是否有理?

单从你个人的角度来看,或者范围再扩大点从整个新二期来看,建了围墙肯定比不建起点作用,这谁都看的出来。

我们如何来判断一个人做一件事情是好还是坏呢?首先要看有没有好的动机,然后还再看有没有好的结果,两者都好,才算是一件好事。

首先从动机上,你的这种想法是为了你自己,说的好听的可以为了整个新二期,而忽略了二期一街坊及二期二街坊08年入住的业主的感受,从动机上,这并不算好,但也不能算差;
从结果上,即使因此改了规划建了墙,效果可能好了那么一点点,但是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破坏,所带来的效果与新建围墙需要花费的成本及维护的代价谁多谁少,难以估量;坏的效果还有很多,影响了整个二期的布局及景致、二期老业主的不满、政策上区域上等等的一系列问题都随之而来,你的这种想法为你自己带来了一点点好的结果,但是增加了很多坏的结果;

由上所述,所以你的这个提议不是一个好的提议。

当然你可能会反驳,不想自己的好,总想别人的好,那不是雷锋了?其实没人要你做雷锋,事情发展原本都是正常的、有计划的,做好自己的事情别人不会强求太多的。
作者: 有点想法    时间: 2009-11-6 18:05

45# 玫瑰沙拉
晕倒那是样板房。
作者: 玫瑰沙拉    时间: 2009-11-6 18:12

LS,偶知道了。Eric告诉我了~
作者: wy6353    时间: 2009-11-6 18:58

本帖最后由 wy6353 于 2009-11-6 20:22 编辑

deletedeletedeletedeletedelete
作者: czxt2008    时间: 2009-11-6 19:01

封贴。。。有什么好谈的,要谈跟KFS去谈。。在这里说的再多都没用,,砌墙是KFS,推墙也是KFS,,别把矛头指向老二期的同学。
作者: 有点想法    时间: 2009-11-8 13:55

扒着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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