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人事达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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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11-3-17 17:31
标题:
人事达人入~~~~~~~~~~~~~~~
求解
目前赔偿标准已经确认,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无异议
赔偿年限基本确认,按照08年1月1日新劳动法公布后计算工作年限,之前的不算,这个基本接受
疑问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11-3-17 17:31
合同到期不续约的赔偿是N还是N+1???
作者:
yp53wang
时间:
2011-3-17 18:52
据我所知,赔偿是根据本人工作年限×上年月平均工资
作者:
bobbyxi
时间:
2011-3-17 20:13
最起码N+1呀, 铜总发财了哈~~
作者:
高跟鞋
时间:
2011-3-17 22:47
啥时候请客吃饭呀?
作者:
尼罗河女儿
时间:
2011-3-18 09:42
3年3个月应该是3个月+半个月
不是n+1 就是一年一个月 不足半年半个月
所以 是3.5
提前解除合同 企业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所以 往往采取n+1的办法
两者不一样 解除是提前 终止是到期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11-3-18 09:45
谢了。带薪休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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