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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事达人入~~~~~~~~~~~~~~~ [打印本页]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11-3-17 17:31     标题: 人事达人入~~~~~~~~~~~~~~~

求解

目前赔偿标准已经确认,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无异议

赔偿年限基本确认,按照08年1月1日新劳动法公布后计算工作年限,之前的不算,这个基本接受


疑问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11-3-17 17:31

合同到期不续约的赔偿是N还是N+1???
作者: yp53wang    时间: 2011-3-17 18:52

据我所知,赔偿是根据本人工作年限×上年月平均工资
作者: bobbyxi    时间: 2011-3-17 20:13

最起码N+1呀, 铜总发财了哈~~
作者: 高跟鞋    时间: 2011-3-17 22:47

啥时候请客吃饭呀?
作者: 尼罗河女儿    时间: 2011-3-18 09:42

3年3个月应该是3个月+半个月
不是n+1 就是一年一个月 不足半年半个月
所以 是3.5
提前解除合同 企业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所以 往往采取n+1的办法
两者不一样 解除是提前 终止是到期
作者: 铜川路    时间: 2011-3-18 09:45

谢了。带薪休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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