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婚,顾名思义就是实验婚姻,它不是正式的婚姻,只是男女双方在正式步入婚姻殿堂前的一次实验。在中国的儒家文化里,试婚是被谴责的,它打破了人们对于婚姻的严肃性,抛弃了一夫一妻婚姻制的性道德中国古时和现代许多国家实行的先同居、后结婚的婚姻缔结形式。中国唐时敦煌文献中有试婚的侧面记载。《优先婚前同居书》便足可说明这种风俗的存在。试婚期间男到女家,与未婚妻同床而眠,但只能背靠背,不能性交,可以认为是试验对方是否忠贞的办法,这与北美印地安人、阿富汗的某些部落、芬兰某些地区普实行的“床昵”试验风俗颇为接近:未婚夫妻和衣同床,不得性交。而更多的试验则是婚前有性交的同居,如新西兰毛利人,马来西亚的沙捞越和埃塞俄比亚一些地方的人,菲律宾内鲁润岛上的伊罗人,尽管试婚时间与方式不尽相同,但允许试婚期间有性交关系。现流行于欧美的试婚,则为“性”的随意性提供了更大的方便,“试验夫妻”、“临时夫妻”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性风俗了。试婚是指世界上在某些民族中存在的一种婚俗,即在男女正式结婚前,可在一起生活一个阶段,以求彼此相互熟悉、相互适应,在此期间允许自由发生性关系。 通过这个试婚阶段,如果彼此感情融洽、性生活和谐,都有正式结合的愿望,可以进行正式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