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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5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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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受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承担“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评价单位从即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将《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链接于www.crfsdi.com网站,向公众提供项目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提供意见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铁道第四勘察设计院
联系人:田 超 电话:027-51155047
传真:027-51155977 E-mail:[email protected] 邮编:430063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和平大道745号铁四院环工处环评所
一、项目概况
1.1 线路走向
13号线是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路网中的重要骨干线路,作为网络中西北—东南的直径线,途经上海市嘉定区、闵行区、长宁区、普陀区、静安区、闸北区、卢湾区和浦东新区等8个行政区。线路经过了金鹤公路、金沙江路、长寿路、天目西路、恒丰路、石门路、瑞金路、成山路、沪南路等客运交通走廊和大型客流集散点,串联了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几个中心,如长风地区、华阳社区、江宁社区、不夜城综合开发区、太平桥二期和部分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世博会地区以及浦东的三林、六里地区。
线路走向为:嘉定区华江路站——金鹤公路——金沙江路——宁夏路——华东政法学院校区——隆德路——穿越吴淞江——长寿路——天目西路——恒丰路——石门一路——石门二路——瑞金路——卢湾区政府大楼辅楼——马当路——蒙自路——穿越黄浦江——世博会园区——长清路——成山路——沪南公路——绿科路——罗山路站。详见“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线路走向示意图”。
1.2 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范围:13号线由华江路站至罗山路站,位于上海市嘉定区、闵行区、长宁区、普陀区、静安区、闸北区、卢湾区和浦东新区等8个行政区范围内。
(2)项目主要工程内容:
①工程线路全长33.600km(K0+000~K33+600),均为地下线。
② 26座车站,分别为华江路站、金沙江西路站、丰庄路站、祁连山南路站、真北路站、大渡河路站、金沙江路站、隆德路站、武宁路站、长寿路站、江宁路站、汉中路站、南京西路站、淮海中路站、淡水路站、马当路站、卢浦大桥站、世博园站、长清路站、成山路站、东明路站、六里站、下南路站、北蔡站、莲溪路站和罗山路站,均为地下站。
③全线设停车场2座,即北翟路停车场(与R2线共用,下同)、川杨河停车场。
④全线设1座110/35kV主变电站为本线供电,位于长清路站附近地下。全线设AC35kV/DC1500V牵引变电所13座,其中一期工程设6座牵引变电所(包括北翟路主停车场1座)。
(3)设计年度
初期2015年:由华江路站至南京西路站,线路长15.9km,共设车站13座。
近期2022年:由华江路站至罗山路站,线路长33.6km,共设车站26座。
远期2037年:由华江路站至罗山路站,线路长33.6km,共设车站26座。
(4)客流规模预测
客流规模预测见表2-1。
表2-1 客流规模
预测年限
线路通车范围
全日客运总量
(万乘次)
客运周转量
(万人公里)
高峰断面流量(万乘次)
平均乘距
(公里)
2015年
华江路-南京西路
39
238
2.9
6.1
2022年
华江路-罗山路
78
546
3.5
7.0
2037年
华江路-罗山路
97
679
4.2
7.0
(5)项目投资: 13号线全线工程总投资为198.68亿元(其中美元15249万元),平均造价指标5.913亿元/正线公里。其中一期工程总投资为96.23亿元(其中美元7798万元),平均造价指标5.988亿元/正线公里。
二、环境影响评价小结
2.1 生态环境
(1)本工程建设符合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关于城市布局规划、产业结构规划、交通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布局的要求,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与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是相容的。
(2)M5线的运营将优化市民交通出行结构,可降低公交事故率,有效缓解沿线地区地面交通压力,是缓解上海市交通矛盾的根本出路。
(3)本工程的建设对改善人民的出行条件,提高乘车舒适度,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的服务水平,缩短出行时间,并直接或间接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加速旧城改造步伐,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4)M5线投产运营后,提高了沿线地区各功能拼块景观的通达性,使沿线功能斑块之间各种生态流输入、输出运行通畅,保证了城市的高效运转,提高了城市景观生态体系的稳定性,确保了城市的健康发展。
(5)根据景观美学分析及类比调查分析,在设计中如能充分考虑城市性质及土地利用格局,并充分运用融合法、隐蔽法,本工程地面风亭与进出口等地面建筑物可与周边环境保持协调。
(6)工程建设符合上海市有关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保护规定。
(7)只要在拆迁过程中合理补偿或安排安置房源,动迁居民的生活环境将较目前有所提高。
2.2声环境
2.2.1 现状评价
沿线敏感点环境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昼间为53.9~71.9dB、夜间为43.2~66.9dB。对照各敏感点执行的环境噪声标准,昼间有28.6%的监测点超标,超标量为0.2~8.2dB;夜间有54.5%的监测点超标,超标量为0.5~14.4dB。
2.2.2 预测评价
(1)地下段
a、非空调期
各敏感点纯粹受地铁风亭噪声的影响(不叠加背景),昼间有2个预测点超标3.9~5.6BA,超标率为4.3%;夜间42个预测点中有13个点超过相应标准0.1~11.6dBA,超标率为31.0%。
各敏感点处环控设备噪声在叠加了背景噪声之后,昼间有18个预测点超标0.3~10.7dBA,超标率为39.1%;夜间42个预测点中有37个点超过相应标准0.9~15.4dBA,超标率为88.1%。
b、空调期
空调期,各敏感点纯粹受地铁环控设备噪声的影响(不叠加背景),昼、夜间和夜间实际运营时段内等效连续A声级分别为45.3~68.9dBA、42.2~64.7dBA和46.4~69.0dBA,其中昼间有4个预测点超标0.1~2.8 dBA,超标率为22.2%;夜间有11个预测点超过相应标准2.7~9.7dBA,超标率为64.7%。
各敏感点处环控设备噪声在叠加了背景噪声之后,昼、夜间和实际运营时段内等效连续A声级分别为57.6~71.8dBA、54.3~66.6dBA和56.0~69.8dBA,分别较现状值增加0.2~4.8dBA、0.7~10.0dBA和0.1~14.0dBA,昼间有10个预测点超过相应标准0.4~11.2dBA,超标率为55.6%;夜间有16个预测点超过相应标准1.6~16.1dBA,超标率为94.1%。
(2)北翟路车辆基地、川杨河停车场及其出入线
位于北翟路车辆基地和川杨河停车场外部出入线敞开段部分,分别分布有1处敏感点,工程实施后环境噪声增加量初期昼间为0.3~3.3dBA、夜间为2.6~9.5dBA、夜间实际运营时段内为6.3~15.1dBA;近期昼间为0.2~2.4dBA、夜间为3.1~10.5dBA,夜间实际运营时段内为7.1~16.2dBA;远期昼间为0.3~3.5dBA、夜间为3.1~10.5dBA,夜间实际运营时段内为7.1~16.2dBA。出入线两侧4类区范围,环境噪声昼间均达标,夜间均超标,超标量在0.8~6.8dBA;其他2类区范围内昼间除1处预测点初远期超标0.1~0.2 dBA外,其他均可达标,夜间北翟路车辆基地出入线两侧敏感点超标,川杨河停车场出入线东侧敏感点仅1处预测结果近远期夜间超标0.4dBA。
北翟路车辆基地和川杨河停车场周围区域环境噪声增加量初期昼间为0.1~6.8dBA、夜间为0.2~10.6dBA、夜间实际运营时段内为0.5~14.6dBA;近期昼间为0.1~5.6dBA、夜间为0.2~10.9dBA,夜间实际运营时段内为0.5~14.9dBA;远期昼间为0.1~7.0dBA、夜间为0.2~10.9dBA、夜间实际运营时段内为0.5~14.9dBA。工程实施后初期昼、夜间环境噪声在55.4~64.7dBA、44.3~62.0dBA之间,夜间实际运营时段内在45.7~65.9dBA之间;近期昼、夜间环境噪声在55.3~63.7dBA、44.3~62.8dBA之间,夜间实际运营时段内在45.7~66.7dBA之间;远期昼、夜间环境噪声在55.5~64.9dBA、44.3~62.8dBA之间,夜间实际运营时段内在45.7~66.7dBA之间。距停车场围墙外1m处较厂界标准II类昼夜间分别超标0.5~2.4、6.2~7.7dBA。
各预测点对照相应标准昼间超标率初、近、远期均为44.4%;夜间超标率初、近、远期超标率均为44.4%;夜间实际运营时段初、近、远期超标率均为61.1%。
(3)地下段沿线敏感建筑物室内二次结构噪声在28.6~48.0dBA范围内,参照“40dBA”的参考标准限值,普陀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知音苑、K19+120~K20+600段的12处敏感点、同福村刘家圈与吴家宅、顾家宅、陈家宅,以及北翟路车辆基地出入线浅埋段上方的幸福村等共18处敏感点受到地铁振动引起的二次结构噪声的影响,超标0.1~10.2dBA。
(4)本工程设长清主变电站1处,为地下主变电站,其排风亭距周围最近的敏感点有70m,排风亭噪声对周围敏感点不构成影响。
2.3 振动评价
2.3.1现状评价
(1)评价区域内既有环境振动主要来自城市道路交通振动和人群活动产生的各种无规振动,其中道路交通振动为其最主要的振动源。
(2)沿线区域环境振动现状监测昼间VLz10值在49.9~72.5dB之间、夜间VLz10值在48.1~68.9dB之间,均可满足标准要求。
(3)6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优秀建筑室内铅垂向振动速度最大值为0.013~0.066mm/s,满足JBJ16—88中对有纪念性的建筑和古建筑的振动速度容许值的要求;环境振动昼间VLz10值在56.9~68.1dB之间、夜间VLz10值在53.3~69.5dB之间,可达到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中交通干线两侧或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标准。
2.3.2 预测评价
(1)本工程运营后,地铁外轨中心线20m以外区域的地表振动可满足 “交通干线两侧”和“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标准要求,地铁外轨中心线38m以外区域的地表振动可满足“居民、文教区”标准要求。
(2)工程后,全线有62处敏感点振动环境超标,昼间超标量为0.1~5.7dB,夜间超标量为0.1~8.7dB,超标率为37.8%。
(3)工程后,西王小区、科学会堂等6处市级古建筑室外铅垂向振动速度最大值均不超过1.8mm/s的容许值;VLz10预测结果比照昼间75dB、夜间72dB的标准,除汾阳坊(92号)夜间环境振动超标0.6dB,其他古建筑环境振动均满足标准要求。
2.4 水环境评价
(1)工程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来自沿线车站和停车场。车站污水主要为站内厕所粪便污水、工作人员一般生活污水、车站设施擦洗污水等生活办公活动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停车场污水主要为车辆检修含油污水、车皮洗刷污水及工作人员生活污水。
(2)北翟路停车场和川杨河停车场产生的污水经设计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的要求,设计的污水处理设施可行。
(3)本工程建成后26个车站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水质满足DB31/199-1997三级标准的要求。
(4)本工程沿线车站周围均铺设有雨水管网,届时施工单位和上海市市政排水处签订排水协议,施工降水就近排入雨水管网,降水水质满足工业和农业用水要求,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2.5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2.5.1 现状评价
本线所经地区为空气质量二类控制区,根据2004年上海市环境质量公报,其SO2、NO2年均浓度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5.2 预测评价
(1)运营初期风亭排气异味主要与地铁内部装修工程采用的各种复合材料散发的多种气体尚未挥发完有关,随着时间推移这部分气体将逐渐减少;另外,随着装修材料的不断改进及“环保化”,运营初期风亭排气异味影响范围将会越来越小,影响时间越来越短。
随着时间推移,由于地下车站内部装修工程采用的各种复合材料散发的多种气体已挥发,风亭排气异味影响有显著减少;风亭排气异味在下风向10-20m为嗅阈值或无异味,20m以远已感觉不到风亭异味;需指出的是设在道路边的风亭基本上感觉不到异味。
(2)川杨河及北翟路停车场内燃轨道车系流动源,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轨道交通较公汽快捷舒适,同时可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对改善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是有利的。
2.6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
(1)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开通后,其地面段列车通过时产生的无线电干扰会使沿线各电视收看敏感点采用天线收看的电视用户信噪比下降,由于电视信号较强,过车时绝大多数频道信噪比仍大于正常收看所要求的35dB。
(2)本工程长清路站新建地下主变电站投入运行后,其产生的工频电场、磁场均未超过HJ/T24-1998《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中推荐的工频电场 4kV/m,工频磁场 0.1mT的限值,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
三、环保措施与环保投资估算
3.1施工准备阶段的环保措施建议
(1)在施工前,应充分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对沿线涉及的道路、供电、通信、给排水及其它有关地下管线进行详细调查,并协同有关部门确定拆迁、改移方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社会生活的正常状态。
(2)征地拆迁时必须做到有序进行,根据以上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及办法,各区应结合实际情况就不同的建筑类别、不同的拆迁地域给予补偿。提高拆迁安置方案的透明度。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过程中,应自始至终体现协商方式,通过不同层和对象的协商,使受影响人群了解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房屋重新安置地点和重建方式、搬迁时间、人员安置方式等。在家庭资产清算和评估中,因加强与受影响人群的协商,并同他们签订书面协议。
(3)本工程建设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使大众对本工程建设的优越性及由此引发的环境问题有一个比较深入的认识。
(4)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建议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时,将有关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及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内容列入标书,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期的环境保护责任与义务,同时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的监督与约束。
3.2施工期的环保措施建议
(1)做好施工期排水工程,尤其是雨季的排水工作,施工期要准备足够的排水机械,施工场地排水口设置临时格栅,将含大体量的污染物阻隔后方可排放;
(2)盾构工作井旁设临时沉沙池,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沙池沉淀后方可排放。施工人员临时驻地厕所设临时化粪池,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道中。
(3)负担施工运输的车辆所在单位负责防止运载物在行驶过程中抛洒。弃土和建筑垃圾的运输时间严格控制在22:00~4:00时间范围内。
(4)施工现场要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硬质围挡,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并保持清洁;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同时也起到隔声、挡光的作用。对个别影响较严重的施工场地,如居民区内进行车站风亭等施工须采取临时的3~4m高隔声围墙或吸声屏障,也可考虑在靠近敏感点一侧建临时工房以起到隔声墙作用,减轻噪声影响。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的规定,本工程在施工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前向工程所在区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本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将批准的夜间作业公告附近居民。根据国家环保总局1998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在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除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外,还禁止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
(6)禁止打桩,确需使用的,应报经上海市环保局批准,并将作业时间限制在7:00~12:00、14:00~22:00时间范围内;其他高噪声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也要限制在7:00~12:00、14:00~22:00时间范围内,若因特殊原因需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经上海市环保局批准。夜间尽量安排吊装等低噪声施工作业。
(7)4级风及以上天气情况下,应停止所有土石方工程。
(8)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当进行绿化和美化,热水锅炉、炊事炉灶等应采用清洁燃料。
(9)钻孔桩施工时均设置泥浆池、沉淀池,防止泥浆外漏。
(10)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将施工场地复原,建设单位负责督促。
(11)妥善处理市民投拆,建议施工单位成立“信访办”,及时解决居民投诉,尽量争取市民的支持和谅解。
(12)本次评价提出的施工期设置施工场地围墙、临时声屏障、临时排水管、沉淀池、施工弃土处置等环保工程和设施费用预计为50万元。
3.3 运营期环保措施建议
在设计过程中,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并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复核准的各项环保措施,将环保投资列入概算中,并在施工图设计中得到全面反映。
3.3.1 噪声污染防治
3.3.1.1噪声污染防治原则
(1)本工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遵循以下先后顺序:
①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及结构类型;
②强化噪声污染治理工程设计;
③结合城市改造和城市规划,调整沿线的土地功能区划;
④对受声点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
(2)本次噪声污染防治的原则为:
①对于现状噪声达标者、预测超标的敏感点噪声达标;
②对于现状环境噪声已经超标,预测期环境噪声又有增量的敏感点,采取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降低新增噪声源的影响,使其维持现状水平。
3.3.1.2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合理选择设备及结构类型
车辆噪声的大小、轨道结构的优劣直接决定着轨道交通运行噪声的污染水平,选用低噪声的车辆及轨道结构类型是预防噪声污染最重要的环节。建议在车辆和设备选型时充分考虑噪声源强这一重要指标,选择低噪声的类型,在源头上控制噪声。
(2)地下段噪声防治措施
针对风亭及冷却塔噪声影响特点,评价建议在工程噪声污染防治设计中采取以下措施:
①风亭、冷却塔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噪声敏感点,排风亭风口应背向敏感建筑物;
②合理进行风道及出风口的消声设计:
a、设置3m以上长度消声器。
b、尽量加大风道的表面积,并贴吸声材料。
c、出口处设置消声百叶,优化消声百叶几何断面,降低气流噪声等。
③阻断声源传播途径,在冷却塔四周设置隔声屏障。
④对受声点进行防护,采取敏感建筑物拆迁、功能置换等措施。
对华江路、金沙江西路、大渡河站、隆德路站、武宁路站、长寿路站、江宁路站、汉中路站、南京西路站、淮海中路站、淡水路站、马当路站、长清路站、成山路站、东明路站、下南路站、北蔡站、和罗山路的部分排风亭、活塞(机械)风亭消声器加长至3m,其他各站其余各排风、新风、活塞风亭消声器加长至2m。对武宁路站、江宁路站、汉中路站、淮海中路站、淡水路站、成山路站、下南路站、北蔡站冷却塔设置通风消声隔声罩。
上述措施共需投资2240万元。
(3)停车场及出入线敏感点噪声防治措施
①规划控制要求
根据《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设施集周边地区项目规划管理规定(暂行)》“第六条 (一)地面和高架轨道交通线路及车站外边线外侧距现状居民建筑的距离除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0米”的要求,根据敏感点目前分布情况,工程建成后距出入段线路外轨中心约12.5m范围内的敏感建筑均应予以拆迁。
②工程降噪措施
a、设置声屏障措施
b、建筑隔声防护措施
c、设置弹性短轨枕
北翟路车辆基地和川杨河停车场及出入线两侧的敏感点提出设置声屏障、弹性支承块道床、通风隔声窗等措施,需投资411.5万元。
(4)二次结构噪声防治
根据二次结构噪声的产生机理,评价建议通过轨道减振措施来降低二次结构噪声的影响,评价建议对二次结构噪声超标的45处区段设置弹性短轨枕,声专题需增加投资160万元,其余投资列入振动专题。
降噪措施共计2811.5万元,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敏感点处可达标或维持现状。
3.3.2 振动污染防治措施
(1)振动污染防治原则
为减缓本工程对沿线地面和建筑物的干扰程度,结合预测评价与分析结果,本着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本次评价从以下几方面提出振动防护措施和建议:
①车辆振动控制
车辆性能的优劣直接影响振源的大小,因此在本工程车辆选型中,建议除考虑车辆的动力和机械性能外,还应重点考虑其振动防护措施及振动指标,优先选择噪声、振动值低、结构优良的车辆。
②轨道结构振动控制
轨道结构振动控制主要包括钢轨及线路形式、扣件类型和道床结构等三方面:
a、钢轨及线路形式
重轨无缝线路不仅能增强轨道的稳定性,减少养护维修工作量和降低车辆运行能耗,而且能减少列车的冲击荷载。本工程全线采用60kg/m、U75V型高强度耐磨钢轨无缝线路,在车轮圆整的情况下其振动较短轨线路能降低5~10dB。
b、扣件类型
本工程推荐地下线一般减振地段采用DTⅢ2型弹性分开式扣件,减振要求较高地段采用LORD型扣件,特殊减振要求地段采用Vanguard扣件。
c、道床结构
本工程推荐地下线一般地段采用长轨枕整体道床,减振要求较高地段采用弹性短轨枕整体道床,特殊减振要求地段采用浮置板整体道床。
3.3.2.2 振动污染防治措施
对长风二村(23号)、优秀历史建筑汾阳坊(92号)等62处超标敏感目标及振动较大的优秀历史建筑德义大楼(84号)、文物保护单位南昌路180弄(第一次国共合作国民党中央执行部)(96号)2处古建筑区段采取设置长度11320m弹性短轨枕整体道床,需投资2264万元。
(2)工程环保措施汇总
为便于管理和环保工程竣工验收,确保环保工程的落实,表3-1将环境要素列出环境影响评价建议采用的环保措施及其投资估算。
表3-1 环保工程措施及投资估算汇总表
环境
要素
措施
类别
措 施 内 容
适用范围或保护对象
治理效果
投资
估算
(万元)
备注
文物及优秀历史建筑
以减轻运营期振动应为主。
/
生
态
环
境
景
观
要
求
本工程风亭设置时,在满足工程通风要求的前提下,力求其与周边城市功能融合、与周边建筑风格相协调。
/
工程沿线车站出入口的设计应采用与全市地铁相统一的标识,同时,应根据环境的要求,适当采取求同存异的建筑形式,以达到即与环境协调统一,又满足其清晰易辨的建筑功能要求。
/
绿化
可在风亭周边密植灌、草等复层植被,增加景观的生态功能,并消除风亭异味影响。
/
声
环
境
选择
冷却塔
在冷却塔选型时,应充分考虑其声学性能,优先选用超低噪声或静音型冷却塔
/
风亭噪声治理
风亭设置3m长消声器
华江路、金沙江西路、大渡河站、隆德路站、武宁路站、长寿路站、江宁路站、汉中路站、南京西路站、淮海中路站、淡水路站、马当路站、长清路站、成山路站、东明路站、下南路站、北蔡站和罗山路的部分排风亭、活塞(机械)风亭
维持现状或达标
1840
风亭设置2m长消声器
其他各站其余各排风、新风、活塞风亭
冷却塔噪声治理
冷却塔设置通风消声隔声罩
武宁路站、江宁路站、淮海中路站、淡水路站、成山路站、下南路站、北蔡站
400
停车场(含试车线)
噪声治理
设置4m高声屏障
北翟路停车场出入线CK0+475~CK0+670段
达标
156
安装通风隔声窗
陈家弄、李家宅、一六村、何家宅
255.5
二次结构噪声
设置弹性短轨枕
幸福村一队等45处超标敏感点
减振9dB,室内噪声也达标
160
续上
环境
要素
措施
类别
措施内容
适用范围或
保护对象
治理效果
投资
估算
(万元)
备注
声
环
境
轨道减振
弹性短轨枕整体道床
长风二村、优秀历史建筑汾阳坊等62处超标敏感目标及振动较大的优秀历史建筑德义大楼、文物保护单位南昌路180弄(第一次国共合作国民党中央执行部)2处古建筑
减振9dB,
达标
2264
环境
空气
消除异味影响
排风亭改移位置,可与东侧活塞风亭合建。
大渡河站的东端排风亭
/
风亭周围种植乔木、并将风口背向居民等敏感点一侧。
长寿路站的北端的2个活塞风亭、江宁路站东端排风亭、活塞风亭、成山路站东端的活塞风亭、下南路站的西端活塞及排风亭、东端活塞及排风亭、
北蔡站南端排风亭
结合施工场地的设置,将站南端风亭周围26m范围内的约8户居民搬迁
投资合计
5075.5
注:以上投资估算均为所有敏感点未随着城市旧城区的改造而拆迁时的工程措施,如工程建成前敏感点已拆迁或有拆迁计划,将于本工程运营前计划完成拆迁时,可不采取以上措施,而按本《报告书》中提出的防护距离进行规划用地控制。
3.3.3 运营期环保管理建议
(1)定期修整车轮踏面
车轮在运行一段时间后,踏面就会出现程度不等的粗糙面,当车轮上有长度为18mm以上一系列的粗糙点时,应立即进行修整。试验证明经打磨后的车轮可使尖叫声降低2~5dB,轰鸣声降低2~6dB。
(2)保持钢轨表面光滑
由于钢轨表面的光滑度直接影响到轮轨噪声的大小,因此在运营期要加强轮轨的维护、保养,定期旋轮和打磨钢轨,对小半径曲线段涂油防护,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以减少附加振动;运营一段时间后就需用打磨机将焊接头的毛刺、钢轨出现的波纹以及粗糙面磨平。采用该措施后,可使轮轨噪声较打磨前降低5~6dB、可降低振动5~10dB。
(3)停车场的运营管理
根据环境噪声预测结果,车场到、发列车的鸣笛噪声为其主要噪声源;因而加强停车场的运营管理、提高司乘人员的环保意识,减少或取消到、发列车的鸣笛,段、场内的其它作业应尽量安排在居民外出活动的时段内进行,以免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
停车场检修车间含油污水的水质很大程度上与工作人员的操作情况有关,如操作不当和管理不当,使大量油污流入水沟,将使污水中油含量增加。严格管理,加强工人环保意识,尽量减少油的跑、冒、滴、漏,减少污水处理场的负担。对停车场污水处理设施也应加强管理,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
(4)所有更换下的蓄电池集中堆放在停车场内,应由生产厂家定期(每年1-2次)运回厂家处置。
(5)应指定环境监测计划,根据监测数据制定政策,及时改进或补充环保措施。
3.3.4 工程沿线用地规划环保建议
根据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本工程附近地区具体的用地规划环保建议,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以长期控制。
结合轨道交通13号线的建设,各级规划部门应加强沿线的合理规划及建筑物的合理布局,这对预防轨道交通运营期的噪声污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对于浦东新区六里站至罗山路站新开发路段,规划部门可根据表15-2中所列的噪声防护距离,限制在其影响范围内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点;北翟路车辆基地和川杨河停车场出入线根据《上海市城市轨道交通设施集周边地区项目规划管理规定(暂行)》“第六条 (二)沿地面和高架轨道交通两侧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物,其后退线路轨道及车站外边线外侧距离除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30m”的要求,限制30m范围内敏感建筑的建设,如果开发商在上述范围内自主建设以上敏感建筑物时,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承担建筑隔声的设计与施工,以使建筑物内部环境能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车站环控设备周边建筑宜规划为商业、仓储用房。
(2)结合旧城区的改造,应优先拆除靠声源较近的居民房屋,结合绿化设计和建筑物布局的重新配置,为新开发的房屋留出噪声、振动防护距离或利用非敏感建筑物的遮挡、隔声作用,使之对敏感建筑物的影响控制在标准允许范围内。
表3-2 风亭及冷却塔噪声达标距离
噪声源类别
防 治 措 施
达 标 距 离 (m)
GB3096-93之
4类
GB3096-93之
3类
GB3096-93之
2类
GB3096-93之
1类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风亭
区域
各类风亭均设置2m长片式消声器。
≥2
≥15
≥7
≥15
≥13
≥26
≥23
≥45
风亭
区域
排风亭设置3m长片式消声器;其余风亭消声器长度为2m。
*
≥6
≥2
≥6
≥4
≥13
≥9
≥22
冷却塔
≥7
≥8
≥13
≥8
≥23
≥45
≥41
≥80
风亭+冷却塔
各类风亭均设置2m长片式消声器。
≥9
≥29
≥15
≥29
≥26
≥51
≥46
≥90
风亭+冷却塔
排风亭设置3m长片式消声器;其余风亭消声器长度为2m。
≥7
≥26
≥14
≥26
≥24
≥46
≥42
≥81
表注:“*”号表示在风亭百页窗外即可达标。
(3)为预防地铁振动的影响,本工程沿线两侧可开发用地在开发之时,位于“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或“交通干线两侧”,其新建建筑应距线路20m以远;位于“居民、文教区”,其新建建筑应距线路38m以远,具体详见表3-3。
表3-3 地下段地表振动达标防护距离(单位:m)
隧道埋深H
(m)
达标距离(m)
交通干线两侧、"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标准
居民、文教区标准
昼间(75dB)
夜间(72dB)
昼间(70dB)
夜间(67dB)
车站
区间
车站
区间
车站
区间
车站
区间
10
/
12
10
20
14
26
22
38
15
0
5
/
16
9
23
19
36
20
0
0
0
9
/
19
14
34
25
0
0
0
/
0
12
/
30
30
0
0
0
0
0
/
/
25
注:表中“/”表示隧道顶部(垂直)上方地面不能达标,“0”表示达标。
(4)尽管主变电站建于地下, 其产生的工频电、磁场远未超过标准,但在最终选址确定施工位置时仍应适当考虑影响,建议其距敏感建筑(学校、幼儿园、医院)有30m的防护距离,以尽量降低对这些重点敏感目标的影响, 减轻人们的担忧。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上海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是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交通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本工程的建设将极大地改善了上海市的交通状况,有利于上海市整体交通结构的完善,有利于城市改造、开发和发展,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轨道交通是一种先进的城市快速交通系统,它以电力驱动,沿线无大气污染及水环境污染等环境问题,并由于能替代部分公交汽车而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有利于改善城市的大气环境,可以说轨道交通是一种绿色交通工具。但是由于本工程沿线均为城市中心区,居民住宅集中,并有学校、医院、优秀历史建筑等重要环境敏感点,本工程施工、运营期列车运行及停车场生产将产生一定程度和范围的噪声、振动、水、大气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经本报告书评价认为,经过落实设计和本报告提出环保措施后,本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减缓。在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前提下,本工程是一项经济效益高、社会效益显著、符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工程,工程选线基本合理,项目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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